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两年多来,坚持制度建院、人才强院、文化兴院,以公开促公正,以管理促质效,用群众是否满意评价工作,积极探索审判管理新路子,有效促进了工作的良性发展,审判质量和效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。审判工作呈现出"四高三无两低一短"局面,即结案率高、公开开庭率高、公开宣判率高、案件评查合格率高;无检察机关抗诉、无超法定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,无发回重审刑事案件;上诉率低、发改率低;办案周期短十大特点,先后有9个部门、40余人受到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高院、市委的奖励表彰,市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"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先进集体"。 一是目标管理具体化。明确工作目标,通过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将各项工作逐一细化,针对各庭室具体工作,量化结案率、超审限率、调撤率、当庭宣判率、院庭长办案率、上诉率及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率、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完成情况等二十余项指标,按季度考核,全院通报,奖优罚劣。 二是流程管理科学化。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立、审、执、监四分立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;完成对立案、送达、审理、宣判等各个诉讼环节的跟踪监督和全面管理。建立以执行信息网络登记为中心环节的执行管理机制,执行局及时将当天工作情况录入微机,便于上级法院、本院领导实时查阅执行进程,监督督办,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,增强执行人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。 三是质量管理制度化。建立以庭审观摩、庭审抽查为主要形式的案件庭审管理机制,突出庭审功能的发挥,增强裁判的公正性和说服力。坚持一审重大案件、二审发回改判案件审委会把关机制,增强合议庭办案责任心。实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、精品案件竞选、裁判文书后附法律文书、裁判文书公开展示等一系列措施,提高裁判文书质量。坚持案件季度评查制度,对全院当季审、执结案件从实体、程序、文书三方面综合考评记分,把质量评查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当中。两年多来,全院案件评查合格率达99%,无检察机关抗诉案件,申诉率、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率低。 四是效率管理规范化。完善司法统计信息化、标准化建设,严格信息卡、案卷、法律事实与关系"三统一"原则,认真实行"一案一卡"、信息卡微机管理制度,规范司法统计报表、台帐报送工作,从司法统计源头上保障各类审判管理信息的准确性。配合以审限临界预警为手段的督办机制,对全部案件进行审限跟踪,对临审限案件及时通报,提高案件审判效率。近年来,未出现一起超审限案件,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仅为45天。 五是队伍建设人文化。坚持科学发展观,队伍建设以人为本,积极争取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上级法院支持,依据管理考核、民主评议结果,提高干警福利待遇,落实干部职级待遇,形成"能者上,平者让,庸者下"的用人机制。针对新中院外地干警多的情况,设立集体宿舍、职工食堂,积极协调解决干警家属调动、子女转学、户口迁移等问题,消除干警工作后顾之忧。实行政治理论、业务知识月考制度,为干警购买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要书籍,建立阅览室,微机连接互联网,营造良好学习氛围。举办法官文化体育节,新春联欢晚会,"五一"、"七一"、"十一"举办演讲比赛、辩论赛、知识竞赛、歌咏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,营造良好文化环境,干警精神面貌新,工作作风好。 六是监督机制多元化。狠抓内部监督,建立以干警廉洁自律公正司法"三条高压线"规定为核心的司法廉政管理机制,设立举报电话、举报信箱,发放廉政监督卡,通过审判纪律监督,对实体处理和程序操作等各项司法行为进行内部监督,对违法纪律的人和事一律严肃处理,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。建院迄今无错案、枉法裁判情况的发生。主动接受外部监督,采取多种形式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、政协的民主监督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。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审判工作情况,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;聘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作司法廉政监督员,旁听案件审理,开展座谈和征求意见;审委会讨论重大刑事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会议;抓好报纸、杂志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宣传工作"五个阵地"建设,调研刊物、信息简报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及各有关单位;建立新闻发布制度,设立新闻发言人和工作办公室,对法院重大举措、工作动态、社会关注热点等主动发布新闻。
(原作者:樊俊翔 |